中新网8月5日电 据韩国国际广播电台(KBS)报道,当地时间4日,韩国法务部最终确定将《民法》中“子女惩戒权”的条款全部予以删除,并对《民法》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
报道称,韩国1960年首次实施的《民法》第915条明文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惩戒权,可惩罚子女,以保护或教导他们。
但近期,韩国频现虐童事件。有不少人认为,相关规定会被误解为,法律允许父母对子女予以超越教导范围的惩戒,包括体罚。鉴于此,韩国法务部决定,将从《民法》中删除父母惩戒权相关内容的方案。
据此前报道,韩国法务部还计划研究禁止父母体罚子女的新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