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韩媒报道,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当地时间16日下午2点对京畿道知事李在明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案进行终审判决。法院认为,不能以散布虚假信息罪对其进行处罚。以李在明该案无罪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同时,保留其道知事职务。
李在明涉嫌在2016年担任城南市长期间指使保健所所长等公务员将其兄长强制送进精神病医院,而2018年地方选举前他曾否认此事,因而涉嫌散布虚假信息。
法院在一审中判决李在明无罪,但二审法院推翻一审判决,认定李在明在该事件中利用职权散布虚假信息,违反《选举法》,并判处300万韩元罚金。
如果大法院最终维持二审判决,李在明将由此丢官下马。根据韩国法律规定,选举产生的公务员因违反《选举法》被处以100万韩元以上者应视为当选无效且五年内不得参选。
李在明现年56岁,属韩国执政党共和民主党。他是人权律师出身,在韩国疫情暴发后,面对处理“新天地”教会上态度强硬。他与已故首尔市长朴元淳都是执政党阵营中,下届总统的热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