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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18日在国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男女就业平等及兼顾事业家庭相关法律修正案》,最快从下半年起,女性职工在孕期也可使用育儿休假,不孕夫妻可额外获得治疗休假。家中有未满8岁子女的职工,还可使用缩短工时制度,最多可达2年。该规定将最快从明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
统计数据显示,韩国不孕不育夫妻人数从2008年的17.3万人,先后增至19.8万人(2010年)、20.2万人(2012年)和21.5万人(2014年),去年虽小幅下降至21.4万人,但仍属于较高水平。新规定出台后,员工申请不孕治疗休假,可获得3日的无薪休假,在休假期间单位不得给予任何不公正待遇。企业应保证女性职工在孕期使用育儿休假,每周还可缩短工时15-30小时。
韩国雇佣劳动部长官李基权表示,此次修正案实施后,预计将对解决低生育率、保证职工兼顾工作与家庭、提高女性就业率等社会问题产生积极影响。
(转载自韩国亚洲经济中文网 http://china.ajunews.com/ )